漳州朱某某(15岁,男),被查!
近日,漳州台商区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,辖区存在未成年人驾驶二轮电动车一边骑行一边“翘头”炫技现象。接报后,大队领导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专班开展追踪调查。
经初步调查,该炫技少年疑是辖区某学校学生。3月11日,民警带队走访学校进一步调查核实,经核查确认,朱某某,13周岁,现为该学校初中生。民警第一时间约谈炫技少年和其监护人,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规定,对未成年人朱某某及其监护人进行面对面的严肃批评教育,责令签署《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监管承诺书》,并根据朱某某提供的信息,于3月11日当晚在石厝村一处戏台边查扣其驾驶的改装车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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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州台商区交警大队表示,下一步,大队将健全完善“举报——查处——溯源”闭环工作机制,持续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,通过惩教并施的措施,切实筑牢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线。
来 源/漳州交警
编 辑/白 妮
审核/张 星
监 制/程 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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