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tf交易规则(etf交易规则及费用t+0)
ETF指数基金代表一揽子股票的所有权,是指像股票一样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指数基金,其交易价格、基金份额净值走势与所跟踪的指数基本一致。因此,投资者买卖一只ETF,就等同于买卖了它所跟踪的指数,可取得与该指数基本一致的收益。通常采用完全被动式的管理方法,以拟合某一指数为目标,兼具股票和指数基金的特色。
ETF(交易型开放式指数)基金交易规则
在一级市场上,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最小申购和赎回单位一般为50万份或者100万份,采取份额申购、份额赎回的方式,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;在二级市场上,ETF的交易与封闭式基金类似,遵循以下交易规则。
(1)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。
(2)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,涨跌幅比例为10%,自上市首日起实行。
(3)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者其整倍数,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。
(4)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.001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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